省政府新闻发言人昨向媒体表示,省政府近日下发文件,将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为50项重点工作,由省政府领导成员、责任部门负责落实。省政府将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抓好节能减排,着力推进统筹发展,着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今年,全省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4%,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3%、3.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
省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今年省政府将更加重视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普惠于民,切实办好改善民生的实事。
[就业] 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就业。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由政府实行保底就业,零就业家庭当年动态清零。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就业扶持政策。新增城镇就业85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6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85万人。
[助学]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按寄宿生10%的比例、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的标准补助困难生生活费。按在校生10%比例、每年生均1000元标准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为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全部在校生发放助学金,按在校大学生20%的比例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小学和初中人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300元、500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适当提高,普通高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600元。增加对苏北、苏中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学生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全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支持高校化解债务。
[医疗] 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3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70万人、38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其中政府补助80元。同时提高困难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省财政投入2.75亿元,扶持建设300个乡镇卫生院、3000个村卫生室,完成2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设备装备和8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
[养老] 提高养老保险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扎实推进做实个人账户试点,认真做好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5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00万人。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65%,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